苏高档〔2022〕11号 关于为从事高校档案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人:张慧慧  发布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62




苏高档〔202211

关于为从事高校档案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即将召开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之际,为表彰长期奋斗在高校档案工作第一线,为高校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档案人员,研究会负责人会议研究决定,拟从事档案工作满10/20/30年者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档案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高校档案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颁发对象

1.从事档案工作满30年(含30年)、19921231前从事高校档案工作者;

2. 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含20年)、20021231前从事高校档案工作者;

3. 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含10年)、20121231前从事高校档案工作者。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各会员单位920向所在片区负责人单位申报(见附件1-2)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各片区汇总后921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统一上报研究会秘书处邮箱:403936774@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20年、30年人员+片区)。申报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已获得同类次证书者,不再重复发放。


附件1: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从事档案工作满30/20/10年荣誉证书申报表

附件2: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从事档案工作满30/20/10年荣誉证书片区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

2022.09.15






附件1

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从事档案工作满30/20/10

荣誉证书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序号

从事档案工作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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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从事档案工作满30/20/10

荣誉证书申报汇总表


片区名称:                                         单位公章:


序号

从事档案工作时间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1

3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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