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使用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开支程序,以及研究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开支范围,接受审计、监事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审查。
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假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各项支出报销票据应齐全,并符合国家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并按统一标准粘贴,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理事长核实签字后报研究会秘书处审查财务审核、报销。
支出发票审批:2000元及以下开支由秘书长审批,2000元至20000元支出由理事长审批,20000元以上支出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再由理事长审批,然后凭发票按程序报销。
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参照教育部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研究会支出是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需要所发生的各项开支。各片区组织的活动,根据活动规模,提交会议通知和签名,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可以每年补助一次,补助金额为各片区所纳会费的15%。
购置办公用品、设备等,发票列清单或另附盖章的清单。
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价超1000元的设备,建立固定资产帐。购置2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理事长审批,购置2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固定资产由专人保管,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发票超1000元报销时,应当有经费预算,会议通知及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并提供相关服务单位银行账号,研究会以银行转账作为结算方式。
研究会账务支出程序:发票签字->会计制作凭证->出纳网络记账->复核(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