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档案科技项目管理要求
根据《江苏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苏档发〔2009〕21号)的精神,结合高校档案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由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审定立项的档案科技项目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1.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鉴定(评审)和成果管理等。
2.研究课题每两年申报一次,由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审定立项。
3.课题申请审定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按照申报论证的内容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必须对项目研究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研究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4.项目研究结项时必须提供《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江苏省高校档案科技项目鉴定(评审)申请及结项证书》(见附表)(一式两份)。《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方法、组织实施过程、研究成果简介、解决和待解决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等;项目研究成果形式是学术研究报告的必须提供《学术研究报告》,是论文、论著的必须提供论文、论著(无论公开发表与否),作为附件与《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同上报评审。
5.研究过程中,需更改研究内容主旨或项目完成时间的,必须及时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未获批准的不得更改。
6.项目研究产生的学术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对外公开发表时,无论个人或单位,应标注“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科技项目”及年度编号字样。
7.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按时组织项目结项的评审工作,审定通过的项目由研究会在《江苏省高校档案科技项目鉴定(评审)申请及结项证书》上批注、盖章,并下达项目负责人。
8.项目结项审定后,研究会通过适当方式完成经费下达。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下达经费;“合格”的全额下达经费。
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江苏省高校档案科技项目鉴定(评审)申请及结项证书
项目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名称 | |
承担单位 | |
项目组成员 | |
项目开始时间 | | 项目结束时间 | |
申请鉴定 (评审)时间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鉴定(评审) 技术文件目录 | |
承担单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省高校档案研究会评审结论 | 经评审,该项目 (已或未)完成研究任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合格 □优秀 评审组长: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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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评审后,一份存档,一份下达给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