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研制项目启动
——项目研制第一次工作研讨会议纪要
2011年3月16日,南京大学拉贝纪验馆,省档案局、教育厅牵头召开《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项目研制第一次工作研讨会议,标志着该研制项目正式启动。会议参加人员:欧阳旭明、钱俊千、丁原、王爱梅,郁建文,苏卫平、万水根、吴玫、强飚、王玉秋、彭志斌(张鸿业、严建南缺席)。为准备《细则》起草工作,从去年4月开始,档案局社会事业档案管理处对全省高校档案工作开展了全面调查,并于今年3月初完成了《江苏高校档案工作考察研究报告》。
会议纪要如下:
钱俊千(省档案局)主持会议:制定《细则》是省档案局2011年工作计划中的任务。依据是国家档案法、省档案工作条例和27号令等。目的是推动江苏高校档案工作再上台阶。组成项目组开展工作,由彭志斌担任项目主持人。顾问组由欧阳旭明牵头;起草组由彭志斌牵头,成员为强飚、王玉秋。
时间安排:目前开始继续调研和起草准备工作,5月底初稿;6月初顾问组(扩大)会议审阅修订;6月中旬第二稿;7月广泛征求意见(高校及相关档案部门);9月上旬三稿,报审定稿;10月份出台。
主持会议过程中提及的内容:推进高校档案工作意见、机关团体档案工作规范、省级机关档案年检(分优秀、合格、不合格,高校也可参与进来,年检结果通报)、高校档案工作可以实行单项评比(如资源、利用、编研、信息化等)、国家四年评比一次名额有限。
欧阳旭明(省档案局):强调法规依据;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结合;依据各类高校实际分类型、分层次制订规章要求(江苏高校结构层次不一样:985、211学校、民办、职业高校等);馆与室分层;把省高校档案研究会的作用(科研项目、带动作用等)写进《细则》;
彭志斌(南京师范大学):根据江苏高校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照27号令要求,提出制定本细则的15条建议:
1.明确江苏高校档案工作的目标方向;
2.确定江苏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职能和工作内容;
3.对江苏高校档案机构进行定性、定位;
4.对档案馆、档案室分别作出建设和工作要求;
5.对各高校各级领导提出档案意识和管理要求;
6.在队伍建设、馆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7.对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8.对推动高校档案事业“三个体系”建设提出政策要求;
9.推动江苏高校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10. 对档案网站建设作出要求;
11. 增强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能;
12. 推动高校档案编研工作,增强文化教育功能;
13. 对建设校史馆、举办档案文化展览作出具体要求;
14. 明确全省高校档案系统评优奖励机制;
15. 鼓励高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苏卫平(东南大学):起草有难度,高校不平衡;校长负责制如何落实;可操作性、可回溯性,《细则》规定做了,检查后没做的怎么办?建馆情况(钱、人、馆舍等)专门检查,符合条件的为何不建馆,如何推进?抓主要矛盾,不要面面俱到,分层次制订原则要求。
万水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要注意“27号令”的引用,体现法规的延续性;前瞻性:信息化、数字化,要有方向、措施;要给高校档案馆基本功能定位;分专题起草、分工合作完成;《细则》要体现引领和标杆作用。
吴玫(南京大学):《细则》要对各层次高校都有指导性;调研要细致兼顾;量化指标要实事求是,规范可行。
王玉秋(南京工程学院):分层规范,量化指标,不能太细也不能太粗。
强飚(南京审计学院):《细则》中要求全省高校领导重视档案工作;体制、人员、机构是关键;齐与全的问题,重点突出;档案网站建设、信息要更新。
郁建文(教育厅):重视高校档案工作建设思路;提高认识,参照全国档案工作“十二五”规划:体现思想库、活教材、教育基地等内容;体现外延向内涵提升发展要求;档案工作与高校核心竞争力、软实力;档案工作对高校内涵建设提升的功能作用;发挥高校档案研究会作用,写细则、促工作;全省高校不平衡,品牌学校的档案工作要有品牌意识;思想上认识到位,条件上保证到位。
(南京师大档案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