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高校档案协作组会议在苏州市职业大学召开
6月15日上午,2012年苏州高校档案协作组会议在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417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等高校档案协作组成员单位同仁二十余人莅临我校进行业务交流,市档案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应邀来校开展档案法规政策宣讲,校长崔志明与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苏州大学档案馆馆长钱万里主持。
首先,崔校长代表学校向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校档案工作的市档案局和在苏兄弟院校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档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非常重视、支持,近年来,档案经费得以保证,档案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面对档案信息化的新变化、新要求,他还勉励档案中心人员要迎头赶上,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数字化工作。
会上,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处长张小明详细介绍了苏州市级机关档案年度评价工作;保管利用处处长林忠华对国家档案局9号令进行了简要解读;信息技术处处长陈进锋重点介绍了数字档案室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等内容。
随后,协作组成员就6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展开了充分讨论。党办赵宁燕副主任向与会成员汇报了我校实施《办法》的方案,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等高校同仁均作了发言。各成员还就今年各自的工作进度、管理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活动在轻松、热烈的氛围中圆满落下了帷幕。
(党委办公室 供稿)